行政强制法明年实施 青岛清理规章防权力出轨

青岛世园会 2011-10-11 07:07:17 青岛早报

 
青岛开始清理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章

    早报讯 根据各种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少部门手中握有行政处罚权。这些法规和规章是否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平?政府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如何监督?昨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并从即日起清理青岛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分析,行政强制法就是给行政机关 “立规矩”,是一部“控权法”,首先是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强制权,避免拥有行政强制权的机关过多过滥,消除类如“七八个大盖帽围着一个小草帽”的混乱现象。新法对政府执法机关采用“强制权”有明确的原则界定,即严格限制使用强制手段,该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清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从制定程序到内容是否完全符合行政强制法,是否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转引法律、法规时,是否扩大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是否规定了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等。工作推进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清理工作应当于201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通知还要求依法清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即目前行使各项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和单位,依据行政强制法是否具备完全合法的身份和完全合法的职责。(记者 刘延青)

    重大决策必须听民意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各级政府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规则。要健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在《规定》施行前,各区市政府要研究确定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04家无证小饭店全部要关门

    早报讯没有排烟设施,油烟直接排进居民区;灶间布满油污,环境脏乱差……不少无证小饭店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昨天,四方环保分局披露,经过摸底,首批将有404家无证小饭店被取缔。

    环保四方分局管理科邓学年科长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餐饮业无证经营的现象较多,存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像安阳路120号的“9号菜馆”和兴中支路“海来香饭店”等无证经营业户经常遭到周边居民投诉。

    四方区环保部门本次共调查摸底餐饮业项目720个,对基本符合环保审批条件的41个项目,限期补办手续;对404个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的项目,已发函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取缔。(记者 王磊江 通讯员 戴永明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