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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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热气球项目征集公告
2014青岛世园会官网2013-11-14 17:04:02

    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青岛世园会”)将于2014年4月25日至10月25日在青岛举行。为进一步增强青岛世园会项目的丰富性和趣味性,根据筹备工作需要,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以下简称“青岛世园局”)现开始征集热气球项目的合作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青岛世园局提交应征意向文件及其它资料(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热气球项目(以下简称热气球项目)。

    (二)场地情况

    热气球地块位于青岛世园会园区百花园(详见附图),需根据设备和运营需求进行场地整理、水电配套及绿化等。

    (三)合作方式

    1.本项目仅确定1家企业作为热气球项目合作企业。

    2.青岛世园局为合作企业提供热气球场地。

    3.合作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服从青岛世园局的监督、管理。

    4.合作企业自行进行场地整理、水电配套及绿化,并负责热气球设备的引进、安装与维护,以及相关资质手续的办理。

    5.热气球场地不单独设置门票,游客持青岛世园会门票可自由进出热气球区域。

    6.青岛世园局负责水、电、通讯管线接至热气球场地边界,不再提供其他配套投入。

    7.合作企业须自行承担热气球项目运营期间水电等费用,并为热气球项目设备、游客、工作人员等购买相关保险。

    8.合作企业可享有热气球球体的广告收益权,但广告合作协议须经青岛世园局审批同意,不得与青岛世园会赞助商利益冲突。

    二、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参与热气球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

    三、应征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意向参与青岛世园会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征人须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以上,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二)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应征人须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人才和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具备自主运营热气球活动的经验,参加过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等大型博览会运营。

    (四)应征人承诺引进世界一流的热气球、氦气球以及特殊造型球等满足游客的观赏和体验,球体直径不低于5米且须具有合格的国籍登记证和适航证。

    (五)应征人须具有安全运营热气球项目的能力,拥有专业队伍,能够提供热气球设备的运输、安装、检测、检验、场地布局规划及安全运行管理。

    (六)应征人须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热气球、氦气球以及与世园会主题有关的造型球用于世园会形象展示。

    (七)应征人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优先。

    (八)应征人能够为世园会引进欧美热气球资源(如斯洛文尼亚热气飞行船、美国特殊造型热气球小雏菊、小蜜蜂)的优先考虑。

    四、应征人的承诺与保证

    (一)应征人承诺并保证,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人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信息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人承诺并保证,无论是否应征成为热气球项目合作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青岛世园局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青岛世园会合作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青岛世园会、青岛世园局或青岛世园局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青岛世园会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应征人承诺并保证,若其违反承诺义务,青岛世园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且有权追究应征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青岛世园局提交青岛世园会合作企业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包括:①应征人致函;②应征人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③应征人数据表;④应征人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⑤从事相关大型热气球活动经验的证明(合同关键页加盖公章、相关活动实施方案/策划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应征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应征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2.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登录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www.qingdaoexpo2014.org)下载。

    3.意向文件提交时间: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提交。

    4.文件提交方式:应征人将应征意向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下列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27号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邮政编码:266100。

    (二)青岛世园局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三)青岛世园局与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人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谈判,签署《青岛世园会热气球项目合作协议》。

    (四)合作具体事项经青岛世园局与项目合作企业签署协议确认,该合作项目即停止征集。

    七、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

    联系人及电话:孟女士 0532-87051707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7:30

    八、青岛世园局保留的权利

    青岛世园局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有权于确定征集的合作企业之前的任何时间,拒绝任何或全部应征文件,或宣布征集活动程序无效等,并且青岛世园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

    青岛世园会赞助企业应征意向文件(热气球类)

  

    附件-详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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