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征集公告

青岛世园会 2012-02-28 17:29:02 

    为深入贯彻开放、创新、节俭、廉洁、全民的筹办原则,大力弘扬科技创新的筹办理念,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以下简称青岛世园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岛世园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欢迎有意向的企业按照本征集公告的要求,向青岛世园局提交应征文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拥有较强经济实力和防伪技术研发能力,能够满足青岛世园会特许商品防伪标签技术、生产、服务等方面的要求,且有意成为青岛世园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的企业(以下简称“应征企业”)。

    二、赞助层级

    根据青岛世园会赞助开发计划,赞助企业分三个层级,各层级的称谓分别为:合作伙伴、赞助商、供应商,其中供应商分为独家供应商和非独家供应商。每个赞助层级均设定了赞助的基准价位,基准价位的具体数目将在谈判过程中向潜在赞助企业做出说明。

    赞助企业享有青岛世园局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益。不同层级赞助企业享有不同的回报权利。赞助企业享受权利的时间为自授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的具体产品/服务类别为: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中选企业将为青岛世园会提供特许商品的申报审批、标签申领、信息统计等网络系统的研发与服务,以及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设计、生产、销售和配送等相关服务。

    四、应征条件

    (一)企业注册成立满三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二)应征企业必须满足青岛世园局对特许商品防伪系统的相关需求,并愿意为青岛世园会的筹备和举办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

    (三)应征企业必须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

    (四)应征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理念符合青岛世园会的主题和理念。

    (五)应征企业必须有能力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企业经营业绩。

    (六)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用工、产品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七)具有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及近两年内举办的世界园艺博览会相关经验且享有良好声誉的企业优先考虑。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青岛世园局于2012年2月28日在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发布征集公告,至3月9日截止。

    (二)应征企业需在截止日期前,向青岛世园局递交以下书面文件(以当地邮戳为准):

    1、应征企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应征企业致函(见附件2)。

    3、应征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备案章)或机构成立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10年、2011年度缴税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应征企业简介及赞助应征方案:

    应征方案需注明企业赞助层级和赞助方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防伪技术的选择以及技术更新方案。

    (2)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设计方案,需依照特许商品的种类和规格提供一整套设计方案,并考虑防止防伪标签被再次使用。

    (3)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价格,需说明防伪标签成本,

    给特许生产企业的供货价格和防伪标签利润。

    (4)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方案。

    (5)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数量控制和管理方案。

    (6)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信息管理系统。

    (7)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编码控制和管理方案。

    (8)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物流和配送方案。

    (9)特许商品防伪标签设计、生产和配送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方案。

    (10)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售后服务方案。

    (11)特许商品防伪标签的防伪方案。

    (12)应征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上述格式,完成《特许商品防伪服务方案》。

    (三)评审程序。企业应征信息登记截止后,青岛世园局将视企业应征状况组织评审,程序如下:

    1、应征企业按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向青岛世园局提交应征文件;

    2、青岛世园局评审组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候选企业;

    3、青岛世园局考察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候选企业,在与候选企业就合同相关事项进行谈判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中选的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

    4、青岛世园局与中选企业签署《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合同》(以下简称《防伪服务合同》)。

    5、中选企业在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和青岛世园局要求,启动特许商品防伪赞助服务相关工作。

    (四)各类别产品/服务经青岛世园局与赞助企业签署协议确认,并在青岛世园会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后,该类别产品/服务即停止征集(非独家供应商除外)。

    七、应征文件要求

    (一)应征文件应以中文编制,如资质文件或证明类文件的原件是使用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则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应征文件不得修改,除非修改是青岛世园局提出或同意的,修改处由应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二)书面应征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面上应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由应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应征文件所有骑缝处需加盖法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应征文件封面格式见模板(附件3)。

    (三)应征文件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后装订成册,如有图表,可用A3纸打印后折成A4纸尺寸装订。应征文件需密封包装,信封标明“2014年青岛世园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应征文件”字样。

    八、应征企业承诺与保证

    (一)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企业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信息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无论是否能够应征成功并最终成为青岛世园会特许商品防伪服务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青岛世园局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征集活动进行商业宣传,不会明示或者暗示与青岛世园会、青岛世园局或青岛世园局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青岛世园会的标志和口号等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若其违反承诺义务,青岛世园局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且青岛世园局有权追究应征企业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青岛世园局保留的权利

    青岛世园局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变更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天水路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市场开发部

    邮政编码:266100

    电 话:(0532)87051697

    传 真:(0532)87051697

    E-mail: [email protected]

    

    

    

    青岛世界园艺博览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